为进一步履行工会劳动法律监督职责,有效维护职工合法权益,促进全区劳动关系和谐稳定,根据《山东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》和山东省总工会办公室《关于认真做好<山东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>学习贯彻工作的通知》精神,沾化区总工会于11月12日举办了沾化区第一批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培训班。
区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、总工会党组书记、主席牟同忠,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、副局长武林,沾化区总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成员,各乡镇(街道)总工会、经济开发区总工会,城北工业园管理服务中心、临港产业园工会及10家建会企业工会工作者40余人参加了培训,区总工会一级主任科员张丙森主持并讲话。
区总工会法律顾问、山东英天(沾化)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国明对《山东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》条文进行了详细讲解,并播放了山东省总工会制作的《山东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》系列宣传片,参加培训人员对《山东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》制定的目的、重点问题、内容及实施等问题有了全面掌握。同时对山东省总工会编制的《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操作指南》草稿进行了学习探讨,征求了委员会成员的意见。
下一步,沾化区总工会将依法深入开展监督,督促企业落实劳动法律法规,有力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,促进企业劳动关系和谐健康稳定发展。(周乃芳 张景涛)